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省纪委省监委对吉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克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克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提拔任用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王克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长期担任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省直部门一把手,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生活腐化堕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克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